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工程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ZHZCG202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5818.89;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4615.67元,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其报价将视为无效。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工期 |
1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工程 |
1项 |
¥365818.89 |
30日历天 |
合计 |
¥365818.89 |
|
1.项目内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工程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需要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号文)。
4.响应供应商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10时00分(2020年7月28日09时30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九、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20年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供销大厦6楼606室(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7 月 14 日